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41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41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体检。
(四)综合总分计算。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心理测试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心理测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人选从心理测试合格且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所需费用个人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当场进行复查。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应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二)考察政审。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同安之窗(网址:http://www.xmta.gov.cn/)或“厦门同安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心理测试、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心理测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视情依次递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人选。
(四)聘用。对公示过程中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或入职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具体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在指定的网站、公众号、公告栏发布或通过微信群、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关注信息。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放弃考试、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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