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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明溪县公安局再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

发布:2024-02-05 10:46: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三明明溪县公安局再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外派岗位,仅限女性。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下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积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熟练驾驶小车(C1)及以上车辆的优先录取。
 
  (四)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或因公致残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联系人:李警官13666988559;或吴警官1380697291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3.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证、退伍军人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通过提供的材料开展面试及审核,根据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初步审查合格的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五、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直接与明溪县公安局签订劳务合同,并派至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相关岗位工作。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执行外派任务期间6000元+/月,日常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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