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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公安局招聘驾驶员2人公告

发布:2024-01-05 11:20: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南平市公安局招聘驾驶员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南平市公安局A1证驾驶员1人(男性),A2证驾驶员1人(男性),工作地点为武夷新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驾驶经验丰富。
 
  4、持A1驾驶证年龄需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持A2驾驶证年龄需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5、退役军人、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有纹身、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家族精神病史的;
 
  ⑦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延平报名地址: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5楼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9-8870650,联系人:林先生。
 
  建阳报名地址:建阳区童游街道和顺景园446号;联系电话0599-5828020,联系人:周经理。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驾驶资格证原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或复印件。
 
  (二)体检
 
  经过面试和通过驾驶技术考验合格的人员,参照国家规定《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驾驶员负责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中执法执勤车辆的驾驶工作。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驾驶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及福利待遇
 
  驾驶员工资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委托管理单元聘用驾驶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的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出差补贴按照市财政规定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驻局纪检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9-8862039。
 
3、未尽事宜由南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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