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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将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人公告

发布:2023-12-04 10:28:4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三明将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7日,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7:3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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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具体岗位为将乐县公安局城区科、所、队辅警。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至35周岁(即在1988年11月28日至2005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三)退役军人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入职后四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3年11月27日前取得。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热爱辅警工作,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五)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重听。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体育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正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7日,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7:30.
 
  联系电话:0598-2353738.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到将乐县公安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9号)政工室(407办公室)领取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为基本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含单选、多选、判断等题型,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不指定考试参考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五)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适应剧烈运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
 
  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与将乐县警务辅助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年收入约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绩效奖、服装费、工会福利等)。值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检测、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服从岗位调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食宿自行解决。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五)本次未尽事宜由将乐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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