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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石狮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6人公告

发布:2023-11-07 11:25: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泉州石狮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6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双休日除外)。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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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速录员6名,性别不限。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较快。
 
  4.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近亲属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6.能自行解决住宿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石狮市人民法院9楼政治部906室(地址:石狮市南环路466号),联系电话:小郭0595-88617725
 
  3.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提交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承担信息虚假相关责任。
 
  (二)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及考察
 
  1.此次招聘采用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并按成绩择优录用(面试及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入围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综治、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
 
  4.经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录人员采用聘用方式。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
 
  3.每周工作五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休息。
 
  4.工资福利参照现已聘用人员水平执行,约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按当地规定标准享有加班、出差等补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奖金不低于5000元,转正聘用后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狮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石狮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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