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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光泽县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3-11-07 11:12: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南平光泽县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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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光泽县2018年录用的现在编在岗基层党群工作者。
 
  (二)报名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基层党群工作者队伍以来年度(聘期)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或正在接受巡察,发现问题尚未查核清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拔岗位及名额
 
  选拔岗位设置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21个(具体岗位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岗位分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
 
  2.推荐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由各乡镇党委充分考虑在本乡镇服务的2018年录用的现在编在岗基层党群工作者平时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按照总数70%(四舍五入取整)的比例,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推荐报名人选,并组织填报《光泽县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9日内,将拟推荐报名人选的报名推荐表纸质版一式3份汇总并提交到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推荐报名人选。
 
  3.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被确定为推荐报名人选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同时附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内,提交到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光泽县217路18号人社局五楼)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599-7926620。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经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名单将在光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z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拔各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公共题)”的方式,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要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3.面试通知: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3天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考生本人应在面试的前2天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放弃面试的信函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入闱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在面试前1天内填报《基层党群工作者奖惩情况计分表》(附件3),并提交到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奖惩得分。
 
  面试后,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最终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面试得分×90%+奖惩得分×10%,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5.成绩查询:考生最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2天后在光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ze.gov.cn)公布。
 
  五、考察
 
  面试后,按照选拔人数1:1.5的比例(向上取整),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考察人选。
 
  若2名以上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奖惩得分均相同,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考察主要围绕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择岗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考生最终成绩和考察情况,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拔人选,并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求考生意见,选择意向岗位并签订承诺书。考生选定意向岗位并签订承诺书后,不得放弃。
 
  七、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光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z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拟聘用人员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拔要求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无特殊原因的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考察前,对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选拔资格,由此造成进入考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从其余报名参加选拔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的人员。择岗、公示环节递补参照考察的做法。
 
  在聘用环节,对因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选拔岗位没有聘用对象而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选拔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选拔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具体负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制度。对选拔工作的全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实行监督,对违反选拔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光泽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光泽县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岗位分配表》

  2.《光泽县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XXX同志(基层党群工作者)奖惩情况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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