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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招聘4人公告

发布:2023-11-07 10:59:4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漳州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招聘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7:3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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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等。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性别

应聘条件

1

运营专员

2

电力系统(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不限

1.大专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华安县户籍,身心健康,无色盲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3.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

4.最低服务年限5年。

2

运营专员

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不限

1.大专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华安县户籍,身心健康,无色盲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3.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

4.最低服务年限5年。

3

运营专员

1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不限

1.大专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华安县户籍,身心健康,无色盲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3.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 4.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向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7:30。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报名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应当准确无误,确保通信顺畅,因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网上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7:30,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查询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3年11月17日17:30前提交申述,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5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
 
  (四)体检与政审
 
  1.进入体检阶段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笔试成绩、职称相同者,则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年限长者优先。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如不通过,则取消体检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组织体检:由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和体检之前或体检合格后放弃的职位,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拟定最终录用名单。
 
  2.政审:由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如发现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其它
 
  1.本公告涉及的有关事项由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华安县湖林乡西陂村洋坑13号
 
联系方式:邹13606958549苏1395968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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