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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公告

发布:2023-09-08 09:34: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3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3.退伍军人优先。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
 
  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街89号五楼),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28026256。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四)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在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薪资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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