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1人公告

发布:2023-06-28 11:31: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1人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应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3)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等不宜聘用情形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职位、数量
 
  驾驶员1名
 
  职位条件
 
  (1)拥有B证及以上驾驶证;
 
  (2)男性,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工作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机关(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1136号)
 
  四、招聘程序
 
  (1)提交电子报名表(含个人彩色证照,注明应聘职位,报名表“阅读原文”处下载),发送至hjfyzzb 163.com邮箱;
 
  (2)经初步审查后,报名者向我院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3)面试;
 
  (4)政审;
 
  (5)体检;
 
  (6)录用。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7月5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0594-3590293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fj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