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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半月谈》第8期:治政务失信须法律亮剑

发布:2017-05-1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备考2018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的你是否也听说过“左手人民时评,右手半月谈”的真经口诀?半月谈是备考公务员考试的重要资料,考生也可通过中的2018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中的申论部分掌握更多的申论答题技巧和备考方法。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半月谈》第8期:治政务失信须法律亮剑发布在此,供考生阅读,请查看:
  治政务失信须法律亮剑
治政务失信须法律亮剑
  最近,有媒体报道有地方政府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引起舆论哗然。从有关部门披露的情况看,基层县区政府被列入黑名单并非孤例。而除了司法部门公开披露的“黑名单”外,老百姓心中也有一个“黑名单”,这个名单还包括那些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中不讲道理、不讲诚信、不讲法治的政府部门。
  这种政务失信现象亟须引起高度重视,而治理之道关键在亮出法律之剑。
  不可否认,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大大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但在具体行政管理过程中,还是有部分地方政府未能时时、事事、处处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而是习惯于拍脑袋、以言代法、以红头文件代替法律、越界行政等等。
  有的地方在拆迁征地过程中,常常因政策不透明、评估不公正、补偿不到位,导致一系列矛盾纠纷。更有甚者,少数地方政府不拿信用当回事、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政策朝令夕改、出尔反尔,决策主观随意、因人而异,新官不理旧账。少数地方政府不顾财力,盲目铺摊子,在企业垫资施工后,却以种种理由欠钱不还。
  政务失信现象背后,究其根源,一方面是政府组成人员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以权压法、选择性执法时有发生,没有从源头上做到依法行政;另一方面,监督公权力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的权力存在跑出法律轨道的偏门、暗门。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管理的事情仍然过多,职能边界模糊不清,一些非法定职责常常成为政府行为失信、失范的重灾区。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和重要环节。个人看社会,社会看政府,社会诚信大厦和法治大厦能否真正建立起来,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因素就是政府诚信程度和法治意识。
  政府与社会、个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政府承担着行政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等基本职责,政府对待法律的态度直接影响着社会对待法治的态度。
  一个地方,如果政府在守法、敬法、护法上做出表率,那么这个地方的法治环境建设就有了方向标,相反,如果政府在行政行为中带头违法、越法、乱法,那么这个地方的法治环境就会遭受严重污染,社会诚信体系也就难以真正建立起来。
  那些因失信、乱法而被司法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地方政府,是“强势”破坏法治的恶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进程中,政务失信与时代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其行为让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对当地的法治建设也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在诚信和法治建设上,个人、政府、社会需要同向发力。就政府而言,这个发力不仅体现在主动带头建设好诚信和法治上,也体现在主动接受监督,尤其在失信、乱法后必须依法接受惩戒。
  我国法律提供了“民告官”的法治渠道,这为公民和社会监督政府提供了法律途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政府负责人也主动应诉,这充分表明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政府的法治意识同向成长。
  现在,有法院依法公开监督政府履行法律义务,其意义不限于曝光了一个地方政府,更是向全社会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社会各方面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谁违反了法律,谁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少数地方政府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导致受到失信惩处,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这充分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法治的力量。在法治时代,这样的依法监督政府现象应成为一种常态。
  大量事实表明,把政府的施政行为持续规范在法治的轨道,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首先,要不断教育各级政府公务员,依法行政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自觉抵制乱作为、滥作为;
  其次,加大司法介入惩戒政务失信行为的力度,像对待自然人或企业那样,让那些地方政府“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第三,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四,把政府的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与具体的决策者、管理者的去留得失挂起钩来,无论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拍板,都要对结果负责,一旦发生失信、违法问题,必须担法律责任。
  总之,要千方百计让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从行政决策源头、从每一位公职人员的心中生长起来,确保法律为守信者撑腰,向失信者挥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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