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狮市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报名时间:8月3日至5日
2015年泉州市石狮市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60名(第四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石狮市总工会职工活动中心一楼办事大厅(石狮市宋塘路集发电影院旁,联系电话:88750701、88737783)。
招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7月24日至1997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7、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闽南语会话;
8、石狮常住户口或石狮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考试安排
资格初审:2015年8月3日上午8:30至8月6日下午5:30
领取准考证: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201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报名地点:石狮市总工会职工活动中心一楼办事大厅(石狮市宋塘路集发电影院旁,联系电话:88750701、88737783)。
招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7月24日至1997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7、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闽南语会话;
8、石狮常住户口或石狮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考试安排
资格初审:2015年8月3日上午8:30至8月6日下午5:30
领取准考证: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201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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