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公务员法律知识点训练(18)
法律知识通常以法律常识的形式出现在福建公务员考试中,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必须了解基本法律常识。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sgwy.org)建议考生通过做题来强化理解法律知识。 如果考生觉得在线做题比较有限,也可结合2014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了解更多福建省考题型。 以下和大家分享几道法律常识。
1.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 )。
1.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 )。
A.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
2.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于人的原因引起的,则( )。
A.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B.由紧急避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C.由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D.由受有损失的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3.李某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其妻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 )为李某的监护人代理诉讼。
A.李父,80岁,退休工人
B.李之长子,25岁,现在外国留学
C.李之次子,20岁,在校大学生
D.李之弟,43岁,工人
4.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一间房屋并出租给丙,房租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 )。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5.下列属于社团法人的是( )。
A.市科协
B.某校办工厂
C.建设银行
D.国税局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D【解析】根据我国《担保法》,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故正确答案为D。
2.A【解析】《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3.A【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有顺序的,配偶之后应该是父母,父亲虽然已经80岁了并已经退休的,但并不能表明他没有监护能力。故正确答案为A。
4.A【解析】《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从法律效力上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从共有权中派生出的一项权利,它是基于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所有而对共有人所有权的一种法律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从租赁权中派生出的一项权利,它是基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租赁而对承租人租赁权的一种法律保护。尽管目前各国法律对租赁权的保护已呈物权化趋势,但无论如何,租赁权毕竟还是只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一种债权。按照民法的一般规则,对物权的保护应优先于对债权的保护。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此,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具有高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效力。本题选A。
5.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类两类:一是企业法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社会团体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如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学术研究团体、文学艺术团体、宗教团体等。A项属于社团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的活动经费,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如D项的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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