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2014年福建公务员法律知识点训练(10)

发布:2014-02-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常识判断为历年福建省考必考题型,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常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省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主要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而法律部分由于范围比较广,专业性较强,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也一直比较头疼。如果单单是看法律常识部分的内容,难免会觉得枯燥,也抓不住重点,所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sgwy.org)建议考生通过做题来强化理解法律知识。 如果考生觉得在线做题比较有限,也可结合2014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了解更多福建省考题型。 以下和大家分享几道法律常识。
  1.某国驻华外交官参与了一起走私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  )。
  A.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B.由我国司法机关解决
  C.由该国司法机关解决
  D.由我国司法机关同该国驻华使馆协商解决
  2.在下列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
  B.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C.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不得进行调解
  D.公、检、法机关都有权直接受理刑事案件
  3.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主要有(  )。
  A.申请回避权
  B.参加法庭调查、辨证论权
  C.上诉权(被害人除外)
  D.抗诉权
  4.在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中,侦查人员搜集了大量的证据。下列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
  A.脚印
  B.铁棒
  C.匕首
  D.口供
  5.段某故意杀人一案,下列哪种人不可以作为其辩护人?(  )
  A.段某在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的父亲
  B.段某的叔叔,美籍华人
  C.段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余某
  D.段某在工商局担任科长的哥哥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并非不构成犯罪,而是犯了罪不交付我国法院审判,他们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一般有下列几种方式:(1)要求派遣国召回;(2)建议派遣国依法处理;(3)对罪行严重的,由我国政府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出境。故正确答案为A。
  2.D【解析】A选项有例外。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B选项不可以。第一百四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选项错误,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适用调解原则。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3.ABC【解析】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①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②在具有法定理由时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审判人员或者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
  ③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对于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对其人身进行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④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向证人发问并质证,辨认物证和其他证据,并根据证据发表意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和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勘验或者鉴定,互相辩论等;
  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本题中,A、B、C 三项均属于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D 项则不是,当事人只享有请求抗诉权,本身没有抗诉权。故正确答案为 A、B、C。
  4.D【解析】直接证据是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有无的证据,不需要其他辅助条件。只有口供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D。
  5.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外国人不能作为辩护人。段某的叔叔是美国国籍,所以不能作为辩护人。故正确答案为B。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4年福建公务员法律知识点训练(9)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fj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