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3年厦门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核名单公示(党群系统)

发布:2013-05-2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公布厦门市201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的通知(党群系统)
  根据《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厦门市党群系统201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成绩合格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布,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将对拟进入面试或体能测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一、复核时间
  2013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
  二、复核地点
  厦门市育青路10号厦门市青少年宫A幢201教室
  三、携带资料
  请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各1份参加资格复核:
  (一)身份证、准考证;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1、2013年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
  2、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者福建省教育厅等网站上的电子注册信息(纸质);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就业状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
  1、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年限证明材料(须载明进入机关或参公单位的具体日期);
  2、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就业(聘用)合同或本年度社保缴交证明;
  3、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2年基层工作证明或2年以上的社保缴交证明;
  4、失业的提供《失业证》;
  5、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要求“中共党员”、“无党派”等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相应的证明;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中级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等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报告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要求“台湾省或金门籍贯”、招考范围设置为“本省”或“本设区市”,须提供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报考者须提供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在基层服务和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三支一扶”等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进行资格复核,未经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的其它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公布在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下载附件:厦门市2013年党群系统公务员考试录用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3年福建公务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公告等汇总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fj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