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二次遴选方案
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交通综合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督促指导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受委托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为保证总队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全省交通系统相关单位进行第二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1、全省交通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干部。
2、全省各级公路稽征单位(含省公路管理局直属通行费征收所)的在编在岗干部。
3、全省各级公路路政(含高速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政、航政和地方海事等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身份的稽查人员。
二、遴选职位及人数
共9个职位11人(详见附件1)。
三、参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工作年限刚满三年,需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截止。
2、报名方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报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并负责审核后统一报名;鉴于各市、县(市、区)单位、人员比较分散,在上述遴选范围内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个人直接在福建人事人才网或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3)。
3、厅直单位于6月16日下班前将个人报名表(见附件2)及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含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其中纸质表A4纸打印,报名表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同时附两张同尺寸同底照片);
个人报名的需在截止日前将电子表格发至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邮箱:fjjtzf@163.com,并同时将纸质报名表格(A4纸打印,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同时附两张同尺寸同底照片)一份寄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张怡收(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邮编:350001)。
3、报名人员于6月25日下午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恬 0591-87077881、胡广亮 13799430833、张怡 13799425141。
五、遴选办法及步骤
此次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上的有关说明。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可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综合计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有关职位要求,研究确定具体岗位人选。对遴选对象在省人事人才网、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91-87077140)。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的比例不足3:1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应不低于其他职位入围面试考生的最低分,才能参加面试。
2、所有与时间有关的节点,包括年龄、工作经历以及学历、资格的取得时间等,除另有规定外,均截至2011年6月15日计算。
3、各职位要求专业请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4、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严格按照各职位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报名,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5、考察过程中发现身份等条件不符要求的将不予录用。
八、本方案未尽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备注:职位明细表、报名表详见附件
附件: 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明细表.doc
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1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1、全省交通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干部。
2、全省各级公路稽征单位(含省公路管理局直属通行费征收所)的在编在岗干部。
3、全省各级公路路政(含高速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政、航政和地方海事等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身份的稽查人员。
二、遴选职位及人数
共9个职位11人(详见附件1)。
三、参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工作年限刚满三年,需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截止。
2、报名方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报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并负责审核后统一报名;鉴于各市、县(市、区)单位、人员比较分散,在上述遴选范围内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个人直接在福建人事人才网或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3)。
3、厅直单位于6月16日下班前将个人报名表(见附件2)及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含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其中纸质表A4纸打印,报名表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同时附两张同尺寸同底照片);
个人报名的需在截止日前将电子表格发至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邮箱:fjjtzf@163.com,并同时将纸质报名表格(A4纸打印,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同时附两张同尺寸同底照片)一份寄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张怡收(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邮编:350001)。
3、报名人员于6月25日下午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恬 0591-87077881、胡广亮 13799430833、张怡 13799425141。
五、遴选办法及步骤
此次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上的有关说明。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可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综合计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有关职位要求,研究确定具体岗位人选。对遴选对象在省人事人才网、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91-87077140)。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的比例不足3:1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应不低于其他职位入围面试考生的最低分,才能参加面试。
2、所有与时间有关的节点,包括年龄、工作经历以及学历、资格的取得时间等,除另有规定外,均截至2011年6月15日计算。
3、各职位要求专业请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4、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严格按照各职位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报名,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5、考察过程中发现身份等条件不符要求的将不予录用。
八、本方案未尽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备注:职位明细表、报名表详见附件
附件: 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明细表.doc
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1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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