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必备宝典:对策题作答原则
无论对于国考还是地方公务员考试,对策题都是申论考试一种最常见的题型,它常见的提问形式主要是“根据以上情况提出对策建议”、“提出解决方案”和“谈谈怎样提高……”等。这种题型主要考查考生对问题的把握能力以及对问题的应对能力,这种素质无论对于省考还是国考来说都是必备的。本文结合例题,为考生深入分析申论对策题解答的精要,希望能给考生带来一定帮助。
对策题有三大原则:“措施具体、取之于才、符合身份与国情”
“措施具体”是将提出的对策不能是口号性质的,必须是能够被贯彻实施,具有可操作性,如“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的政治性词汇就不能作为我们的对策。
“取之于才”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指可以来自于材料里面交代的措施,尤其是领导的措施、专家的措施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第二是指措施可以不是来源于材料,考生可以发挥着写,但必须是针对材料的问题的,不能空发议论。
“符合身份与国情”也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指作为提出对策的考生必须看自己是一个什么身份,考生往往定位于公务员的身份,但是有时候考题未必将考生的身份定位于此,这就会让考生提出的对策不符合题目要求的身份,导致对策无效;第二是指考生的对策必须符合本国的国情与实际,不能将国外的对策拿来就用而不经过思考,也会导致零分对策的出现。
这三大原则对于我们指导做题有很重大的意义,以这道题目为例:
【例题】“给定资料10”提到了英国主要通过行业自律解决网络管理问题。请结合我国实际,谈谈怎样提高网络媒体行业的自律水平。(20分)
要求:联系实际,见解深刻,切实可行,不超过300字。
【解析】单单看这个题目,我们会发现是一个对策题,很多考生一看这个题目没有细心审题,马上便进入了答题的环节,很容易进入圈套。材料里面提到了“英国主要通过行业自律解决网络管理问题”,这个题目的意思是你也必须通过行业自律的角度来解析,那么你的身份便是一个行业管理者,而不是一个公务员。
什么是行业管理者,举个例子便很好理解。我们都知道NBA联盟是一个行业组织,他的总裁便是一个行业管理者。如果其中某个裁判吹黑哨,面对这种情况,作为行业管理者的总裁有能力进行行业惩罚,但绝对是没有权力将其逮捕和量刑的,只能将其扭送法律机关。这个题目也是一样,考生也绝对不能提出“健全法律”的对策,只能是“健全行业规范”。
这题便有考生写了以下几条对策:
第一、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网络犯罪。
第二、实施严格的分级制度,建立过滤系统,供用户自行选择。
第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转变思维方式。
……
我们看第一条对策,这显然不符合公务员的身份,不符合对策题第三条原则;第二条对策是来自于外国的经验,考生直接搬来的,看上去很可行也很有道理,但是细心的考生很快便能发现,到现在为止尚未建立分级制度,政府和社会对这个策略是存在较大争议的,写上去也是无效的;第三条便是最典型的政治口号性对策,不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做到措施具体,也是不得分。
综上所述,对策题的考核已经不仅仅限于对问题的提出解决办法,也考查在于考生的审题能力和对国情的把握。建议考生,要牢牢把握“措施具体、取之于才、符合身份与国情”三大原则,能够从容应对公务员申论解决问题的考试。
对策题有三大原则:“措施具体、取之于才、符合身份与国情”
“措施具体”是将提出的对策不能是口号性质的,必须是能够被贯彻实施,具有可操作性,如“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的政治性词汇就不能作为我们的对策。
“取之于才”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指可以来自于材料里面交代的措施,尤其是领导的措施、专家的措施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第二是指措施可以不是来源于材料,考生可以发挥着写,但必须是针对材料的问题的,不能空发议论。
“符合身份与国情”也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指作为提出对策的考生必须看自己是一个什么身份,考生往往定位于公务员的身份,但是有时候考题未必将考生的身份定位于此,这就会让考生提出的对策不符合题目要求的身份,导致对策无效;第二是指考生的对策必须符合本国的国情与实际,不能将国外的对策拿来就用而不经过思考,也会导致零分对策的出现。
这三大原则对于我们指导做题有很重大的意义,以这道题目为例:
【例题】“给定资料10”提到了英国主要通过行业自律解决网络管理问题。请结合我国实际,谈谈怎样提高网络媒体行业的自律水平。(20分)
要求:联系实际,见解深刻,切实可行,不超过300字。
【解析】单单看这个题目,我们会发现是一个对策题,很多考生一看这个题目没有细心审题,马上便进入了答题的环节,很容易进入圈套。材料里面提到了“英国主要通过行业自律解决网络管理问题”,这个题目的意思是你也必须通过行业自律的角度来解析,那么你的身份便是一个行业管理者,而不是一个公务员。
什么是行业管理者,举个例子便很好理解。我们都知道NBA联盟是一个行业组织,他的总裁便是一个行业管理者。如果其中某个裁判吹黑哨,面对这种情况,作为行业管理者的总裁有能力进行行业惩罚,但绝对是没有权力将其逮捕和量刑的,只能将其扭送法律机关。这个题目也是一样,考生也绝对不能提出“健全法律”的对策,只能是“健全行业规范”。
这题便有考生写了以下几条对策:
第一、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网络犯罪。
第二、实施严格的分级制度,建立过滤系统,供用户自行选择。
第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转变思维方式。
……
我们看第一条对策,这显然不符合公务员的身份,不符合对策题第三条原则;第二条对策是来自于外国的经验,考生直接搬来的,看上去很可行也很有道理,但是细心的考生很快便能发现,到现在为止尚未建立分级制度,政府和社会对这个策略是存在较大争议的,写上去也是无效的;第三条便是最典型的政治口号性对策,不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做到措施具体,也是不得分。
综上所述,对策题的考核已经不仅仅限于对问题的提出解决办法,也考查在于考生的审题能力和对国情的把握。建议考生,要牢牢把握“措施具体、取之于才、符合身份与国情”三大原则,能够从容应对公务员申论解决问题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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