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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秋福建招警递补体检安排通知

发布:2011-01-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明确我省2010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执行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体检医院已对2010年秋季报考福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首轮参加体检考生做出具体体检结论,体检合格考生已开始政审,体检不合格考生已电话通知。
  现按照规定进行递补体检工作,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于2011年1月20日上午8时准时到福州市公安局大门口集中,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生参加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以后不要进食),以便抽血检查。
  二、考生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体检费准备400元(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
  三、报考福州市公安局的考生,如系在职报考者(包括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参加体检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如考生隐瞒本人在职真实情况,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生不得携带手提袋、皮包、背包等。
  五、迟到或逾期不参加体检考生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考生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0591-87026215咨询。
  递补体检考生名单 
报考单位
职位
准考证号
性别
备注
福清市公安局
03
151080703106245
 
平潭县公安局
02
151110702103899
 
平潭县公安局
02
151110702102941
 
福州市公安局
08
411150708103531
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福州市公安局
11
151150711105136
 
福州市公安局
16
111150716105052
 
福州市公安局
17
411150717101162
 
福州市公安局
17
111150717106405
 
  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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