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招聘协警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扒协警6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条件:
1、户籍要求:以厦门户籍为主,非厦门户籍限于本省政法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
2、高中以上学历,男性18岁—35岁,女性18岁—30岁。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左右眼视力均在1.0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限,不过于肥胖或消瘦。
4、具有社会正义感、热爱反扒工作。
5、部队侦察兵退伍军人、具有反扒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录人数:60名,其中:男性55名,女性5名。
三、工资待遇:参照执行厦门市政府非编系列辅助岗位的待遇标准。
四、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保安服务公司(地址:鹭江道101号),联系人:黄纪宣、陈 婧,联系电话:0592-2023691。
2、报名时间:起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受理应聘者报名。
3、报名需提交资料: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现场填写《水陆交通分局反扒协警报名表》一式2份;
5、报名完毕后等通知进行面试。
(二)组织面试、笔试、体能测试。
(三)经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后组织体检。
(四)组织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分局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经短期培训上岗使用。
五、用工形式
(一)用工形式为水陆交通分局反扒协警,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试用期1个月),按规定享受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及假期等福利待遇。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按规定续签劳动合同。
(二)工资由水陆交通分局保安服务公司按月发放。
附:《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反扒协警报名表》
一、 招录条件:
1、户籍要求:以厦门户籍为主,非厦门户籍限于本省政法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
2、高中以上学历,男性18岁—35岁,女性18岁—30岁。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左右眼视力均在1.0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限,不过于肥胖或消瘦。
4、具有社会正义感、热爱反扒工作。
5、部队侦察兵退伍军人、具有反扒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录人数:60名,其中:男性55名,女性5名。
三、工资待遇:参照执行厦门市政府非编系列辅助岗位的待遇标准。
四、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保安服务公司(地址:鹭江道101号),联系人:黄纪宣、陈 婧,联系电话:0592-2023691。
2、报名时间:起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受理应聘者报名。
3、报名需提交资料: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现场填写《水陆交通分局反扒协警报名表》一式2份;
5、报名完毕后等通知进行面试。
(二)组织面试、笔试、体能测试。
(三)经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后组织体检。
(四)组织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分局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经短期培训上岗使用。
五、用工形式
(一)用工形式为水陆交通分局反扒协警,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试用期1个月),按规定享受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及假期等福利待遇。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按规定续签劳动合同。
(二)工资由水陆交通分局保安服务公司按月发放。
附:《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反扒协警报名表》
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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