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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三明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人)

发布:2022-08-31 11:18: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福建三明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福建三明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2021年9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15-11:45;下午14:45-17:15),报名地点: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六楼政治部(地点:清流县屏山路369号)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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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明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劳务派遣形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1.岗位性质

  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2.岗位及名额

  第三检察部文员 1名(性别:男)。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男,年龄35周岁以下;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法律专业优先。

  4.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总体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严格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保密意识;

  2.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最低服务期限两年;

  4.身体健康;

  5.清流城区有住房或能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6.具备拟报职位所需任职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宜担任检察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2021年9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15-11:45;下午14:45-17:15)

  2.报名地点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六楼政治部(地点:清流县屏山路369号)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简历和其他能证明本人适合应聘岗位的材料各一份;

  (3)近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寸1张。

  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招收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短信通知其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政治部电话通知笔试合格人员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岗位匹配情况。

  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职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五)聘用和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清流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办理解除手续。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年收入4.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年终绩效奖等),享受年休假、产假等其它待遇。

  五、其他

  1.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本次未尽事宜由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98-8706810 江女士

  ●监督电话:0598-8706813

  因工作需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劳务派遣形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1.岗位性质

  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2.岗位及名额

  第三检察部文员 1名(性别:男)。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男,年龄35周岁以下;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法律专业优先。

  4.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总体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严格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保密意识;

  2.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最低服务期限两年;

  4.身体健康;

  5.清流城区有住房或能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6.具备拟报职位所需任职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宜担任检察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2021年9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15-11:45;下午14:45-17:15)

  2.报名地点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六楼政治部(地点:清流县屏山路369号)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简历和其他能证明本人适合应聘岗位的材料各一份;

  (3)近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寸1张。

  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招收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短信通知其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政治部电话通知笔试合格人员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岗位匹配情况。

  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职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五)聘用和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清流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办理解除手续。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年收入4.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年终绩效奖等),享受年休假、产假等其它待遇。

  五、其他

  1.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本次未尽事宜由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98-8706810 江女士

  ●监督电话:0598-8706813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D8A0OMKFeY6auS-G_Rn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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