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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平潭综合实验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继续招聘公告

发布:2021-02-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继续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2月26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继续招聘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做好平潭综合实验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0〕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岚社会保[2020]78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2020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社会保〔2020〕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5个(详见附件1)。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安置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和台湾户籍;

  2.2020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的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地户籍毕业5年内的人员;

  4.驻岛部队现役干部(士官)随军就业困难家属(不限户籍)

  优先聘用上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随军家属等。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

  2.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安排;

  4.平潭综合实验区户籍或台湾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随军就业困难家属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推荐、选聘: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未满的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人员;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2.零就业家庭零就业家庭须提供村居及片区开具的家庭成员无人就业和无经济来源的相关证明(家庭成员包括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相关期满证明

  4.报名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区社会事业局,各片区管理局及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同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岗位开发、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审查考核、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2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细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并签字)和报名信息表(附件3,填写打印并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困难状况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人员不得以虚假资料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核

  社会事业局按照“一人报一岗、空岗可调剂”原则,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四、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平潭网(http://www.pingt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上岗

  (一)聘用合同。拟聘人员经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聘用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岗位待遇。按我区201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70.34元)的50%计算公益性岗位补贴,即3735元/月。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困难家庭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平潭网(http://www.pingt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人员关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1-38918918。

  (四)本公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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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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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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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onfRsZchiAStwO7LCkI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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