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龙岩长汀县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招聘公告
长汀县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闽委组通〔2017〕94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1〕6号)及《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龙岩市 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委组通〔202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本县组织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下简称“村<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条件参照我省从优秀村(社区)主干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标准。
(一)村(社区)主干
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村(社区)主干任职期间,个人或村(社区)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县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县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的村(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下派驻村(社区)任职的村(社区)主干和村(社区)党组织下设的下级党组织书记不列入招聘范围。
个别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因省、市、县下派党组织书记而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且保留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列入招聘范围,其保留待遇期间可计入村主干任职年限。此类对象报名资格及任职年限须在审核阶段,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认定并出具证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2月之后出生)。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在1975年2月之后出生)。
上述与日期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1年2月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的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奋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若干措施》(闽委组通〔2020〕7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2020年受到中央和省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也列入招聘范围;其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年限计算方式均参照前述村(社区)主干报考资格条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 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
5.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受到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6. 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方式
结合全省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同步开展我县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三、招聘名额
1.从优秀村主干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 名(含面向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增加招聘名额1名);
2.从全市除新罗区以外的优秀社区主干中统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网站上对外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2021年度优秀村(社区)主干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时间、地点、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相同(其中提交加分佐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3. 笔试。笔试时间为3月28日上午9:00-11:00,采用优秀村(社区)主干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1)除面向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增加的村主干招聘岗位以外,入闱面试人选按照公务员招录面试人选确定,即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录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向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增加的村主干招聘岗位,面试时实行单列,即从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未入围公务员面试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非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不必体现面向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增加的村主干招聘岗位内容)
5.体检和考察。优秀村(社区)主干参加公务员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公务员体检的直接作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人选。面向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增加的村主干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若实际体检、考察人数已达到招聘名额1︰1比例的,不再递补。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数少于本县(市、区)招聘计划名额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参照考录公务员考察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拟聘用人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编制、聘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招聘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安排在有空编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不得安排在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中,担任村(社区)主干职务任期未满的,可继续兼任到任期届满,期间不领取村(社区)主干职务报酬待遇,一般不参与乡镇(街道)其他工作分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本地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聘用人员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时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向长汀县委组织部电话咨询。电话:6865616。
(三)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者应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文章来源:http://ctrlzy.net/news.aspx?nid=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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