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罗源县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罗源县2020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有关措施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提振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本县范围开展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中共罗源县委领导下,由罗源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选拔职位及名额
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1名,具体为:
1. 罗源县乡镇党委委员3名;
2. 罗源县乡镇副乡镇长5名;
3. 罗源县统计局总统计师1名;
4.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2名。
三、选拔范围、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本次竞争性选拔面向罗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事业干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0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事业干部任九级职员(专技十二级)或相当层次以上职务职级满3年;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任一级科员或相当层次以上职务职级满3年。
计算有关时间条件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
2.职位要求
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罗源县2020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职位信息表》(附后)。
现任县管干部、或近三年曾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或报考总统计师职位的,年龄放宽至1975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专。
3.不得报名的情形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未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尚在试用期内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21日(星期二)至23日(星期四)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二层会议室。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资料包括:
①报名表[登录罗源县政府网站(www.luoyuan.gov.cn)下载]一式二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档;
②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及电子档;
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报考职位条件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④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奖励文件、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选拔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拔(选拔多人的职位按报名人数比例相应减少选拔人数),取消选拔的职位报考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情况(包括符合笔试加分条件、放宽资格条件的相关情况)对外公示3天。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并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
符合以下情形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1.个人因工作成绩突出曾获省委、省政府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给予笔试成绩加2分;获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的,给予笔试成绩加1分。表彰奖励加分就高不重复。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每有1次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笔试成绩加0.5分。
3.报考总统计师职位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笔试成绩加1分。
(四)面试
根据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与各职位选拔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额末位笔试分数相同的一并列入)。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该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笔试总成绩及入闱面试的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天。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计分。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对外公示3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与各职位拟选拔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精神要求实施。体检前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差额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干部一贯表现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呈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未能任用的,列入县管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
(八)公示
确定拟任(提名)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任职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予以办理任职手续,对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级别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按任前职务职级层次和身份性质重新安排工作。
五、监督举报方式
在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期间,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举报电话:0591- 26853110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罗源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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