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翔安教育集团招聘幼儿园岗位公告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岗位公告
为满足厦门市翔安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发展与建设的需求,提升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2020年幼儿园的发展需求,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幼儿教师、保健医生、保育员等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简介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是经登记设立的单位,隶属翔安区教育局。集团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经费管理按“以事定费”原则,人员管理实行岗位合同制,加大绩效工资比例,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享受五险一金。
集团办学涵盖中小学、幼儿园,先从幼儿园入手,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并逐步向中小学延伸。幼儿园规划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目前,集团已经开办海滨、山亭、吕塘、许厝、阳光城、曾林、海翼、中澳城、东方新城、九溪、滨海等11所幼儿园,2020年秋季新开办4所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园长 | 3人 | |
副园长 | 7人 | |
幼儿教师 | 87人 | |
保健医生 | 3人 | |
保育员 | 59人 |
注:招聘的人员由集团统筹安排至集团办各幼儿园。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应聘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岗位,还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有较强的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2)擅长处理家长工作,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二)岗位条件
1.园长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其中中专学历或大专学历须为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毕业;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4)具有8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其中须有3年及以上独立法人公办(含公办性质)园(或9个班及以上民办园)园长工作经历,或者4年及以上省、市级示范园副园长工作经历,或者6年及以上独立法人公办(含公办性质)园(或9个班及以上民办园)副园长的工作经历。
2.副园长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其中中专学历或大专学历须为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毕业;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具有6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其中须有3年及以上独立法人公办(含公办性质)园(或9个班及以上民办园)副园长工作经历,或者5年及以上独立法人公办(含公办性质)园(或9个班及以上民办园)幼儿园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3.幼儿教师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应于现场资格审核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参与本次报考,若无法按期取得资格证书,则取消录用资格:①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②应聘者所就读学校尚未实施国考的,需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及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2)具备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中专及以上,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保健医生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5.保育员
持有保育员资格证,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职业高中),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考录(不含转任)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2年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考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以上涉及时间计算截止为2020年6月1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5月13日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和相关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8:00-2020年6月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起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参加本场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岗位参加考试。
2.报名方式及材料
请登录翔安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查阅招聘公告,并下载相关表格。相关报名材料如下:
(1)《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
(2)《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基本情况简明表》(附件2);
(3)身份证(正反两面);
(4)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
①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各学年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②非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
(6)任职资格证书(如园长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保育员证书等材料,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职称人员提供);
(8)获奖证书;
(9)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幼儿园性质、班额、担任岗位、工作年限等信息)及劳动合同、教师职务考核表(如有须提供)、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0)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和无犯罪证明。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报名表》和《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基本情况简明表》的信息必须与原件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审查时将取消入围资格。
将《报名表》、《简明表》电子稿和有关证件原件拍照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xajyjtzp@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档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教师等相应岗位)-现居住地”。
(三)网上初审
教育集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6月10日前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模块公布。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0年6月11日24:00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诉。
(四)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初审的人选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由教育集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1.审核时间和地点:具体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1)《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
(2)《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基本情况简明表》(附件2);
(3)身份证(正反两面);
(4)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
①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各学年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②非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
(6)任职资格证书(如园长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保育员证书等材料,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职称人员提供);
(8)获奖证书;
(9)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幼儿园性质、班额、担任岗位、工作年限等信息)及劳动合同、教师职务考核表(如有须提供)、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0)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和无犯罪证明。
(11)委托书原件。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将进行考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方式、体检等招聘后续具体事项,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翔安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模块发布。敬请应聘人员多加关注,跟踪留意,避免贻误。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集团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园长按管理五级起薪,年薪25-28万;副园长按管理七级起薪,年薪20-23万;幼儿教师、保健医生年薪15-17万,高级职称教师经聘任后可按专技七级起薪。单位按比例另行承担五险一金。保育员年薪参照翔安区公办园标准执行。
(二)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
(三)符合《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翔委[2019]56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可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应聘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信息的(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3.此次招聘的岗位人员,翔安教育集团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集团开办的各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4.本次招聘的园长(副园长)实行六个月试用期和一年考核期。教师岗实行六个月试用期和一年考核期,试用期工资根据学历按未定级标准计发。保健医生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根据学历按未定级标准计发。教学助理、保育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所有人员试用期和考核期满,经考核合格自动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6.凡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7.请应聘人员据实准确填报信息。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8.应聘人员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3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9.聘用前,翔安教育集团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0.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但未入围录用名单的人员,将列入翔安教育集团的储备人才库,由翔安教育集团根据岗位需要依照成绩从高到低按有关程序给予聘用。本规定有效期一年。
11.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12.咨询电话:0592-7882063,咨询时段5月13日-6月12日法定上班时间。
附件下载:
附件3.委托书.doc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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