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明尤溪县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公告
尤溪县教育局 中共尤溪县委编办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的通告
为做好我县2020年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工作,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尤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尤政文〔2019〕158号)、《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的通知》(尤人社〔2019〕91号)、《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尤溪县2020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尤人社〔2019〕98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尤溪县2020年教育卫生所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0〕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现将招聘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尤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2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3日至2002年2月3日期间出生)。
7.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或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至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应聘者报名时应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原件。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所列招聘专业一致;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试
尤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宜在县政府网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前,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学科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资格审核为准。
2.成绩计算。本次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3.同分判定。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则增加一场笔试,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再增加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最后一次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选岗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复检时不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5.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被取消体检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由县教育局组织聘前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时如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按招聘程序、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尤溪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选岗
同一学科岗位招聘人数达2人及以上的,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岗。若没按要求参加选岗或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正式入编手续,确定人事关系。新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实行聘用制和见习期制,见习期限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报考者在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学科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将通过尤溪县政府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招聘工作政策和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598-6324826(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电话:0598-6337930。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98-6333895。
本通告由尤溪县教育局、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尤溪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尤溪县教育局 中共尤溪县委编办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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