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德古田县教育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教育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根据《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年古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计划的通知》(古人社〔2019〕101号)精神,2020年秋季我局直属两所中学(古田一中、古田县玉田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内高中教师20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1.古田一中(10人):高中语文4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日语教师1人、高中政治1人。
2.古田县玉田中学(10人):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物理1人。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专业要求
1.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含2020届应届毕业生)或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4日后出生)。
2.岗位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详见古人社〔2019〕101号,链接:http://www.gutian.gov.cn/zwgk/tzgg/201911/t20191115_1239057.htm)相一致。
3.各岗位所需的证书应在2020年2月14日前取得,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录用。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三、优惠政策
1.引进人员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2.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院校毕业生,正式录用并与学校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协议的,可享受补贴及周转房待遇,并按其大学期间学费总额发放安家费,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每月补助1000元,单身的提供单身公寓一套,有家庭的提供100平方米周转房,服务期满7年并续签5年协议的,房产按市场价70%作价转让个人。
3.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及其它师范大学,正式录用并与学校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协议的,可享受补贴及周转房待遇,标准为:全日制重点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4000元,提供100平方米的周转住房,服务期满6年并续签5年协议的,房产按市场价50%作价转让个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2000元,单身的提供单身公寓一套,有家庭的提供100平方米周转房,服务期满7年并续签5年协议的,房产按市场价60%作价转让个人。
全职引进的体制内人才补助期限60个月,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续聘期间每月按原标准的30%予以补助,补助期限60个月。引进人员除享受以上本县引进人才政策待遇外,符合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条件的人员,每月另加补助2000元,享受期限3年。
四、招聘办法
符合招聘引进条件的人员根据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引进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报名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通过综合考察方式确定引进人选。确定引进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入职、聘用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会报名时间、地点和现场报名
1.招聘会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会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
招聘会报名地点: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智慧就业大厅;
应聘者需在招聘会报名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2.现场报名:若招聘会未完成年度引进计划,余下的招聘岗位名额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2019年2月14日前到古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并将应聘材料上传到指定的电子邮箱,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应聘材料
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报到证(往届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古田县2020年招聘编制内教师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古田县2020年招聘编制内教师登记表》请登入邮箱zzs3800298@163.com下载打印,登入密码rsg363257。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进行考核、面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
(四)面试时间: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经专项公开招聘确定的人选,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老师 郑老师(古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0593-3802483 0593-3800298
手机:13395933566 13030929263
电子邮箱:1962938421@qq.com
2.未尽事宜,由古田县人社局、古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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