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华侨大学招聘公告
华侨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2019年10月)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硕士研究生,且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起点,境内毕业生应双证齐全,境外毕业生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较高的文字表达水平; 具有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4.满足具体岗位的专业等相关要求。
二、招聘单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于2019年11月15日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1910)”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11月16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应聘者可通过登录人才招聘系统跟踪招聘进展,或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查询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3人,本次该岗位将暂不招聘。
(三)考核
1.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岗位拟聘人数≤6:1,直接采用面试的形式。
2.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岗位拟聘人数>6:1,则先进行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6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职业能力测试和体检
(五)公示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示名单,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问题查实有据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况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我校将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职工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四)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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