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58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1.
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
下列哪项职权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3.甲市工商局和税务局为整顿市场秩序进行联合执法,对个体户高某给予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高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对高某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应当予以撤销。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市工商局和税务局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甲市政府是赔偿义务机关
C.高某只能选择甲市工商局或税务局中的一个予以赔偿,一旦选择,另一个局都无责任
D.甲市工商局,税务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4.
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 )。
A.地方性法规自然无效
B.部门规章自然无效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D.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5.有一次在飞机起飞过程中乘客罗某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乘务人员和治安人员强行扣押其手机,罗不服,欲提起诉讼,被告方应为( )。
A.治安人员
B.乘务员
C.该航空公司
D.机长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C
解析: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说法正确;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说法正确;
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C说法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说法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B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职权时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一位的其他法律,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A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4.答案: C
解析:
《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5.答案: C
解析: 乘务人员和治安人员的行为是履行职务,由此提起的诉讼,被告应是他们的单位,即航空公司。所以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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