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38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1.
下列权利中属于法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 )
A.生命健康权
B.亲权
C.肖像权
D.商标权
2.
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某国有企业共同作出一项行政处罚,该企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如何处理?
A.该企业应当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由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B.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两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C.该企业可以同时向这两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该企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
>保密工作,是指知晓秘密和掌管秘密的人保守和保护秘密的工作。以下属于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是( )。
A.专项保密制度
B.员工保密培训制度
C.突击检查制度
D.责任追究制度
4.下列可以免税的个人收入的是( )。
A.稿酬所得
B.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C.财产转让所得
D.偶然所得
5.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 )。
A.秘书长
B.审计长
C.财政部部长
D.国务委员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D
解析: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不是指具体的个体人。故其享有的权利不包括生命健康权、亲权、肖像权。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D
解析: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本题考察的是行政执法对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由于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此国有企业共同作出了处罚,所以该企业可以同时向其中任何一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同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答案: ABCD
解析: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对与保密内容的界定,保密工作管理包含题干A、B、C、D四项的表述,故正确答案为A、B、C、D。
4.答案: B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可知,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5.答案: D
解析:
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而国务委员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并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任命。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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