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2019年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是直属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示范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小学教育事业,有志于终生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2018、2019届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届别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
1 |
英语教师 |
1 |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种)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取得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合格证书 |
持有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http://www.fjfzsx.com)、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 )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要求,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的方式,应聘人员接受网上的资格初审。具体报名及缴费方式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专栏。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于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由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笔试成绩按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计算。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19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将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70分。
5.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我校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2号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62586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和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人事处及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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