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德市霞浦县专项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
2018年霞浦县专项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 和《宁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宁政办〔2016〕272号)“支持县(市)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放宽招聘条件,改进考试方式,吸引更多人才特别是当地人才到乡村任教”的文件精神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8年霞浦县专项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8]200号),决定编制内专项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用人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描述 | 招聘 计划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学历 类别 |
年龄 | 面向 地区 |
笔试 形式 |
面试 形式 |
其他要求 | 备注 |
霞浦县农村小学 | 专业技术 | 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 | 13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35岁 以下 |
福建省 | 教育综合知识 | 专业技能 | 具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 |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
霞浦县农村小学 | 专业技术 | 从事小学数学教学工作 | 19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35岁 以下 |
福建省 | 教育综合知识 | 专业技能 | 具有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 |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
霞浦县农村小学 | 专业技术 | 从事小学科学教学工作 | 1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35岁 以下 |
福建省 | 教育综合知识 | 专业技能 | 具有小学科学、初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师资格证 | 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
注:
1.面向地区:霞浦县指2018年9月4日前已具有霞浦县常住户口的人员,霞浦县生源在市内外高校的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生,均视为本县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其中福建省内大专以上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福建省生源报考者。
2.学历:大专指大专及大专以上;其他要求中各类资格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资格证书。
3.年龄:35岁以下是指1983年9月4日以后出生。
4.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为2018年9月4日。
5.专业类别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 (2018年)》。
6.学校选择:由教育部门确定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持2018年霞浦县农村小学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1寸相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8月28日至9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593-8635265、8831636,联系人:解老师,邮箱:xpxjyjrsg@163.com)。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每位应聘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霞浦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8年9月8日举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卷面100分)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具体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建设、职业道德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面试
笔试后,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空缺岗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按照此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1.面试办法
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采取片断教学和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考题由纪检监察人员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小学采用我县现行小学四年级上册教材)。
2.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围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无竞争者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霞浦县政府网和霞浦教育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4.总分计分办法。总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保持两位小数。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同时出现并列的,以学历高低排序;若学历相同,再进行加试。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评委采取抽签或异地交流办法确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考核: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4号)文件,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岗位,按相应岗位的应聘者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浦县政府网和霞浦教育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5.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93-883155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霞浦县教育局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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