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洛江区补充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公告(四)
2018福建泉州洛江区补充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公告(四)
根据《2018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的招聘程序,2018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合同制教师岗位实行第四次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补充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12名,其中,2018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合同制教师岗位:中学教师3名、小学教师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二、补充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面向已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招考(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应在合格线上,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合格线为55分)。相关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18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
三、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电话:0595-22633310)。
3.注意事项
(1)本轮补充招聘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考生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考生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若再出现相同者,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选:①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②烈士子女;③退伍军人;④若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区教育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报考人员在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时候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准考证》、《成绩报告单》、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公办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2)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均按《2018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qzljjy.com/)首页的“公告通知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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