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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德市直中小学遴选教师9人公告

发布:2017-03-1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宁德市直中小学遴选教师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宁德市直中小学遴选教师公告
  根据市直有关学校教师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宁德全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公开遴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7年宁德市2所市直学校将公开遴选9名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具体岗位见《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在职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本市范围内教龄五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体按照各招聘岗位规定。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3.经所在学校及该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4.其他详见《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在职教师计划表》(附件1)中遴选岗位所设定的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对象只能报考宁德市直一所院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具体办法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委托考试模块)查阅相关通知,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报名者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格审核: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招聘学校对报名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先征得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必须填报《2017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5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的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递补人员须在6月2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经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的《2017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逾期自动丧失入闱面试资格。岗位递补仅限一轮。
  根据市直有关学校教师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宁德全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公开遴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7年宁德市2所市直学校将公开遴选9名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具体岗位见《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在职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本市范围内教龄五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体按照各招聘岗位规定。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3.经所在学校及该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4.其他详见《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在职教师计划表》(附件1)中遴选岗位所设定的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对象只能报考宁德市直一所院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具体办法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委托考试模块)查阅相关通知,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报名者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格审核: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招聘学校对报名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先征得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必须填报《2017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5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的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递补人员须在6月2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经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的《2017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逾期自动丧失入闱面试资格。岗位递补仅限一轮。
  八、其他事项
  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市教育局同意方可开考。
  面试成绩、拟定体检、考核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发布。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593-2915658
  宁德师院附小 0593-2822545
  宁德市高级中学 0593-2822078
  附件下载:
  《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计划表》.xls
  在职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宁德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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