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招聘63人公告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2017年人才需求公告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截止2017年9月1日)。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7、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送(寄)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2385512),或发送E-mail:pyrsk10000 @ 126?com。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考试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证等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
2、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组织面试。面试以德才表现、专业知识考核等为主要内容。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各岗位拟签约人选。
对拟签约人选组织体检,体检安排在本院。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计划生育等情况。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证等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综合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全过程由医院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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