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漳州公务员考试公安职位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2016年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职位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兹定于2016年6月23日举行漳州市公安职位(含森林公安)的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2项测评均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心理测评
1、测评对象:面试成绩合格者(携带2寸照片1张)
2、测评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08:30
3、测评地点:漳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金峰开发区胜利西路580号)
二、体能测评
1、测评对象:参加心理测评的全体考生及面试合格的司法警察职位考生
2、测评时间:2016年6月23日下午03:00
3、测评地点:漳州市少体校(华阳体育馆对面)
漳州市漳州市委组织部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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