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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招聘协警公告

发布:2016-03-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协警10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3日(正常工作时间),报名地点: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协警的公告公布如下。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协警的公告
  因执行工作警务化需要,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男性协警10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5、警校警院毕业生及复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报名、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聘用(体能测试由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负  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3月17日至23日(正常工作时间),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交个人简历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二)体能测试、面试
  经过初步的资格审核,我院将通知入围者进行体能测试,并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择优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后,我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将自行到各大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交体检合格报告,同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是否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法院协警,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待遇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21号三楼325室
  联系电话:0591-87536025   联系人:小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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