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明市大田县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98人方案
2016年三明市大田县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98人,报名时间:3月18日-24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大田县2016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大田县2016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16年我县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98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小学语文教师岗位(01职位)23名;
(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02职位)15名;
(三)小学英语教师岗位(03职位)5名;
(四)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岗位(04职位)2名(其中广平中心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岗位1名为专门职位);
(五)小学体育教师岗位(05职位)7名;
(六)小学美术教师岗位(06职位)5名;
(七)小学音乐教师岗位(07职位)5名;
(八)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08职位)5名;
(九)小学科学教师岗位(09职位)5名;
(十)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0职位)1名;
(十一)幼儿园教师岗位(11职位)2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6日之间出生);
5.面向福建省内应往届毕业生(福建省内应往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3月17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
6.专门岗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我县服务或属本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并在2016年8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进行报考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6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具有普通话合格证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二证齐全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须于2016年8月3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专门职位或符合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应于2016年5月5日前提交相关证书或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逾期视为放弃。
3.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大田县2016年新任教师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大田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考学科专业分类目录》(附件2)。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人员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2016年3月24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
今年我县招聘新教师程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经县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核准2016年大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实行免面试试点。
(一)考试
1.笔试。
(1)3月18日-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每位报考者只报考1个岗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个人真实准确信息,特别是报考专门职位[广平中心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岗位]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处注明“专门岗位”字样;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
(3)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卷面成绩。
(4)6月,开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2.笔试成绩计算和排序。
(1)笔试成绩等于折算百分制后的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2016年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60分。
(3)若同一岗位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卷面成绩、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卷面成绩、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报县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符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对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按规定给予加分。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报考者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参与资格复审,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为非全日制的报考者,可免提供就业报到证。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
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 其他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检察院、计生、综治等部门进行协审。凡是体检、协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笔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教育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赔偿约定违约金。
3.拟聘用小学及幼儿园任教的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大田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其它事项
(一)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尚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7月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空缺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按照第一轮程序开展第二轮招聘工作。
(二)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主动接受县人大、纪检监察、编制和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335917 0598-7222191
本方案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录大田教育网 (www.edudt.net)通知公告栏,咨询电话:0598-722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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