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宁德市直学校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16福建宁德市直学校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31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福建宁德市直学校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宁德市市直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工作公告(宁教人〔2016〕20号)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宁德市2016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
3.报考人员应年满18周岁(1998年3月24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考岗位的要求为准。
4.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5.面向地区:福建省指2016年3月24日前已具有福建省常住户口的人员,福建省内大专以上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福建省生源在省内外高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生。研究生招聘岗位面向全国,生源不限。
6.符合《2016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3)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5)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研究生岗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31日
报名对象只能报考宁德市直一所院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报名对象填写《2016年度福建省宁德市市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nd2915658@163.com),并通过电话与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报名结果。
(二)本科及以下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
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对象只能报考宁德市直一所院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简历栏注明报考的岗位代码、报考学校及岗位,不填注者,初审不予通过。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招聘学校对报名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三、笔试有关事项
(一)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具体见闽考院自〔2016〕5号附件),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29个科目的考试大纲参见《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闽教人〔2016〕8号)。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三)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四)笔试地点:设宁德市蕉城区,具体考点、考场和每场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2016年4月11日8:00-16日17:00,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六)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
(七)其他事项: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2016年9月1日前期满的人员)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原始笔试总分加3分)。
四、面试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岗位:研究生招聘的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二)其他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及成绩: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基本技能、片段教学、答辩等)和综合素养(即兴表达、临时问答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现场确认及时间地点:拟入闱面试人员报考条件确认时必须由本人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录用签注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和表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所报学校确认(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学校所出具的证明)。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不真实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和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公布。
(三)其他说明: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4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则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岗位仍空缺的,该岗位纳入7月份全省补充招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招聘信息详见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dhrss.gov.cn)。
3.咨询电话
笔试咨询电话:0593-2915691
面试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593-2915658 13616092188
宁德一中 0593-2822408
宁德市高级中学 0593-2822078
宁德市民族中学 0593-6382120
宁德师院附小 0593-2822545
福安师范附小 0593-6578007
4.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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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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