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罗源县公务员录用政审工作通知
罗源县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公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州市公务员局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罗源县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工作。现将考察(政审)事项通知如下:(参公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
一、考察(政审)时间:
2015年7月22日-2015年8月21日
二、考察(政审)工作程序:
1、考察工作:由罗源县公务员局组成考察小组到考生原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进行考察,具体事宜由考核小组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2、政审工作:由考生本人根据本通知“注意事项”及时完成。
二、注意事项:
(一)为了及时完成考察(政审)工作,请考生尽快查清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并将档案保管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于7月27日前发送邮件到gwy350600@163.com邮箱,以便我局发函调档。
(二)需上交的考察(政审)材料:
(1)《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在本月底前补齐);
(2)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打印件各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与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
(3)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的《无犯罪记录》一份(注:此份材料由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历时需近半个多月,考生可先行前去办理);
(4)乡(镇)或街道(村居无效)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一份;
(5)《罗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政审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并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再到有关单位签注意见);
(6)原来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或辞职)证明和《关于XXX同志的工作鉴定》一份;
(7)《福建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公务员填报)或《福建省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参公人员填报)一式三份,自行下载填写打印(用A4纸双面打印后贴上照片),并到拟录用单位盖章。(为保证填报准确性可先发电子文本到上述邮箱经我局经办人员审核后再打印)
(8)《考生基本情况与自我鉴定》材料一份(打印格式附后,其中:“自我鉴定”栏要求自我评价500字数以上)。〔(7)、(8)两份材料电子文本请发送至上述邮箱 〕
(三)请接到电话通知进行考察(政审)的考生,于2015年8月5日前将上述审批表与有关政审材料((3)可适当延后)报罗源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0591-26831182)
附:1、《福建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
2.《福建省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
3、《罗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政审表》;
4、《考生基本情况与自我鉴定(格式)》。
罗源县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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