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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厦门市海沧区鼎美小学非在编学前班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2015-06-3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厦门市海沧区鼎美小学非在编学前班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学前班非在编幼儿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学前班幼儿教师3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毕业。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掌握弹唱跳画等专业技能,能胜任幼儿教师工作。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6.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待遇:按照海沧区非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 7月20日。
  2.报名地点:海沧区鼎美小学。
  3.联系人:胡宝清老师,电话:13850040938。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报名表1份。
  五、招聘方式:
  我校将于8月20日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参加教师片段教学能力测试和弹唱跳画技能测试,按成绩排名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需参照“托幼机构人员上岗前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鼎美小学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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