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摘要: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4名,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通知其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动物屠宰检疫、屠宰执法工作岗位。
人员条件:大专以上毕业生,性别不限,35岁以下,动物医学或其他专业中有驾驶证者优先,能适应夜间工作。
三、薪酬待遇
执行厦门市《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收入的意见》(厦委办发〔2014〕40号)和厦门市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非在编派遣人员中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xmdwfy@163.com,联系电话:0592-5901358;联系人:侯靖。
报名材料:⑴报名表(见附件);⑵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⑶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⑷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与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通知其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⑶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原件。
六、录用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名单在三农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者,由招聘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按照《厦门市直机关事业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的相关要求,由厦门市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非在编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未被录用者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附件: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因业务工作开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动物屠宰检疫、屠宰执法工作岗位。
人员条件:大专以上毕业生,性别不限,35岁以下,动物医学或其他专业中有驾驶证者优先,能适应夜间工作。
三、薪酬待遇
执行厦门市《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收入的意见》(厦委办发〔2014〕40号)和厦门市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非在编派遣人员中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xmdwfy@163.com,联系电话:0592-5901358;联系人:侯靖。
报名材料:⑴报名表(见附件);⑵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⑶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⑷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与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通知其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⑶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原件。
六、录用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名单在三农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者,由招聘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按照《厦门市直机关事业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的相关要求,由厦门市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非在编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未被录用者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附件: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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