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招聘方案
摘要:2015年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13日。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年龄要求: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科技厅门户网站(www.fjkjt.gov.cn)、福建省知识产权局(www.fjipo.gov.cn)、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www.fj12330.com)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综合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61号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综合管理科
邮编:350003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87766651
E-mail:27676303@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和福建省科技厅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省知识产权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1-87810860;省科技厅人事处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1-87869066;驻省科技厅监察室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1-87882538。
2015年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福建省科技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省级社会公益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2009年6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加挂中国(福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牌子。中心主要职责是受理省内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咨询,办理区域及省际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核定编制17名,经费由财政核拨。中心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科、协调管理科、维权援助科。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年龄要求: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学历类别 | 备注 |
1 | 维权援助岗位 | 1 | 法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专技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2 | 协调管理岗位 | 1 | 法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专技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科技厅门户网站(www.fjkjt.gov.cn)、福建省知识产权局(www.fjipo.gov.cn)、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www.fj12330.com)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综合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61号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综合管理科
邮编:350003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87766651
E-mail:27676303@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和福建省科技厅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省知识产权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1-87810860;省科技厅人事处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1-87869066;驻省科技厅监察室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1-87882538。
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15年4月29日
附件: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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