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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考常识判断每日练习(13)

发布:2015-04-2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理性经济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理论的逻辑基础,这一理论假设的核心是认为人(    )。
  A.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B.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
  C.没有利他心               D.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2.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
  A.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B.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C.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D.出生在我国的人

  3.组织的领导者应该学会“弹钢琴”,这种说法指的是:
  A.领导者要全面地看问题
  B.领导者要集中精力于领导和决策工作
  C.领导者应该是懂行的专家
  D.领导者应该具有开放型的性格

  4.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受理。
  A.朝阳区法院      B.东城区法院
  C.西城区法院      D.以上三个法院都可以

  5.小李是某市工商局副局长,因工作需要派到某国有企业担任一定职务,在该国有企业工作时间为一年,工作期间,其人事行政关系仍在原单位,这种公务员交流的形式称为(   )
  A.调任      B.转任      C.轮岗      D.挂职锻炼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sgwy.org)提供参考解析】
  1.D【解析】所谓理性经济人,就是指有别于一般传统上人们认为的只顾追求个人经济利益而从不考量他人及社会利益,从而最终导致恶性竞争及利益失效的非理性经济人。所以他们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会考虑到社会利益,希望二者都尽可能最大化,从而带来更长远的利益及社会的和谐。故选D。其它三项都是非理性经济人的特征。
  2.B【解析】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
  3.A【解析】弹钢琴要十个手指头都动,不能有的动有的不动,所以学会“弹钢琴”是指全面统筹的能力。
  4.A【解析】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5.D【解析】本题属于案例分析型。解答这个问题,可以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案件性质。通过阅读题干可以看出:这是关于公务员交流的案例分析,要求根据小刘的情况确定其公务员交流的形式名称。
  第二步,确定适用法律。本案例适用《公务员法》。
  第三步,适用相关规定。《公务员法》第66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根据规定,小刘的情况属于挂职锻炼。所以,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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