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静配中心人员公告
摘要:龙岩人民医院招聘8名非在编静配中心人员,报名时间至3月27日截止。报名地点:龙岩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联系电话:0597-3102926。笔试内容: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及操作规程、药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等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10:00。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静配中心岗位:8名,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类专业毕业,具有药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后出生),取得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3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联系电话:0597—3102926;
3.报名材料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表;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报考者应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㈠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内容: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及操作规程、药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10:00
3.笔试地点:门诊五楼会议室
4.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
5.面试题为公共题及专业题。
6.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录取办法
1.根据招聘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3.因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或特殊情况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
4.已就业的报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无劳动纠纷),工资及福利待遇按《龙岩人民医院非在编聘用人员暂行管理规定》(龙人医【2014】22号)文件标准执行。
龙岩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非在编静配中心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管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非在编静配中心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公开招聘非在编静配中心人员公告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静配中心岗位:8名,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类专业毕业,具有药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后出生),取得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3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联系电话:0597—3102926;
3.报名材料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表;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报考者应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㈠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内容: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及操作规程、药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10:00
3.笔试地点:门诊五楼会议室
4.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
5.面试题为公共题及专业题。
6.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录取办法
1.根据招聘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3.因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或特殊情况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
4.已就业的报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无劳动纠纷),工资及福利待遇按《龙岩人民医院非在编聘用人员暂行管理规定》(龙人医【2014】22号)文件标准执行。
龙岩人民医院
2015年3月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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