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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招聘短期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5-03-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招聘短期合同制工作人员20人,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为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短期工作人员20名。
  一、岗位描述
  短期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和奉
  献精神;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常住地在厦门岛内;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七)有基层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334号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二楼物业办公室。
  (三)报名人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一张一寸近期免冠个人彩色证件照、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后退回)、个人简历。
  联系电话:5306512、5306493 。
  四、工资待遇
  思明区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5年4月—2016年3月,共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每月工资约2500元,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附:《招聘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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