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学位辅导员方案
摘要:2015年福建农林大学招聘12名博士学位辅导员,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2015年2月28日。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网址:http://202.205.91.108/fjnlzp/)。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派遣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其中2015届博士毕业生应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高等教育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6日之后出生)。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大学期间担任满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上述学生干部职务任职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除另行规定外,其他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202.205.91.108/fjnlzp/)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2015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
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本硕博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博士可暂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但须提供博士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博士就业报到证(往届生须提供);
④单位证明:应同时体现应聘者的入党时间、担任学生干部经历(注明任职时间段及职务)、无处分证明等信息,需加盖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公章确认;
⑤获奖证书;
⑥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网址:http://202.205.91.108/fjnlzp/)。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招聘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4年。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学工部联系人:吴老师 0591-83752967
人事处联系人:肖老师、施老师 0591-8378919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E-mail:rsk07@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2015年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学位辅导员方案
福建农林大学是福建省重点支持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学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农林本科高校,在培养高层次、高质量人才、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推进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辅导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派遣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其中2015届博士毕业生应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高等教育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6日之后出生)。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大学期间担任满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上述学生干部职务任职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除另行规定外,其他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 单位 |
岗位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备注 |
学工部 | BF201501 | 辅导员 | 8 | 不限 | 研究生、博士 | 入住男生公寓 |
BF201502 | 辅导员 | 4 | 不限 | 研究生、博士 | 入住女生公寓 |
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202.205.91.108/fjnlzp/)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2015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
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本硕博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博士可暂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但须提供博士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博士就业报到证(往届生须提供);
④单位证明:应同时体现应聘者的入党时间、担任学生干部经历(注明任职时间段及职务)、无处分证明等信息,需加盖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公章确认;
⑤获奖证书;
⑥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网址:http://202.205.91.108/fjnlzp/)。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招聘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4年。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学工部联系人:吴老师 0591-83752967
人事处联系人:肖老师、施老师 0591-8378919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E-mail:rsk07@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5年2月6日
2015年2月6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