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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社局:同意录用邱梧浴为公务员

发布:2015-01-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录用邱梧浴为公务员的通知
  漳人社〔2015〕23号
漳州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公局发[2014]6号)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同意录用邱梧浴同志为公务员(名单附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公务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
  附件:
  录用公务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原工作单位
录用单位
1
邱梧浴
福州市台江区市容管理局
漳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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