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招聘简章
摘要:2015年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招聘3人,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3月5日(工作日),笔试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可参考2015年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
一、招聘岗位
海沧区教育局办公室文员1名;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5、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与沟通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海沧区嵩屿东路99号海旅集团四楼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图书资料室,联系电话:0592-6530602/0592-6530616。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户口簿、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及《海沧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报名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区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海沧区嵩屿东路99号海旅集团四楼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
考生请于3月10日上午8:30前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合格者经资格审核后方可进入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从上合格线人员中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当天在海沧区教育局及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为百分制,分结构化面试及电脑上机操作两部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70%,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应变能力;电脑上机操作占30%,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办公软件使用水平。
面试时间:3月12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海沧区嵩屿东路99号海旅集团四楼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岗位拟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的,则要求面试成绩70分以上。
⑶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海沧区教育局及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公布。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区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5天公示无异议的,即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海沧区政府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海沧区教育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
海沧区教育局办公室文员1名;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5、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与沟通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海沧区嵩屿东路99号海旅集团四楼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图书资料室,联系电话:0592-6530602/0592-6530616。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户口簿、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及《海沧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报名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区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海沧区嵩屿东路99号海旅集团四楼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
考生请于3月10日上午8:30前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合格者经资格审核后方可进入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从上合格线人员中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当天在海沧区教育局及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为百分制,分结构化面试及电脑上机操作两部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70%,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应变能力;电脑上机操作占30%,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办公软件使用水平。
面试时间:3月12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海沧区嵩屿东路99号海旅集团四楼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岗位拟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的,则要求面试成绩70分以上。
⑶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海沧区教育局及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公布。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区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5天公示无异议的,即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海沧区政府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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