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省考招考 >> 公开选调

基层公务员经历之如何提供工作证明

发布:2015-01-1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2、在党政机关工作,哪些情形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4、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以上问题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www.fjsgwy.org)已在2015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问题作出详细解答,今天福建公务员考试网主要针对基层工作经历需要哪些证明材料提出解决方案。
  如何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对于社会人员(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来说,在政审的时候,必须提供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方法有很多种,优先推荐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当然必须要有单位签章。中间更换单位,工作经历可以累计的,还需要提供多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书面证明。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书及盖章。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
  注:相关通知中若明确提供何种证明材料的以通知公告要求为准!
  办理工作证明有困难怎么办?
  很多在职人员都会有这样的顾虑,如果单位知道我考了公务员,可能会影响以后在公司的发展,或者会使领导印象不好等等,让考生处于一个两难的情形中。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遇有这种情况,可以和招考单位协商,等面试通过后再提供相关证明,这样的话,倘若面试失败,工作证明也就免了。
  注:一定要征得招考单位的同意,否则会因材料不足而取消考试资格。
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复习用书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fj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