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十大考情分析
2015年三明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人员考录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度招考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做了解读,可作为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招考政策方向指导。此内容仅做参考,具体还须以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信息公布为准。
一、报考市直机关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明市直机关录用计划都应用于招考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工作经历设置为“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并不得设置特定工作经历;三明市直机关的直属或派出机构,市直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不得设置基层工作经历条件。
二、设置10%的专门职位 以县、乡镇机关为主
各县(市、区)录用计划总数的10%要设置为专门职位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将于2015年规定时间之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专门职位的设置以县、乡镇机关为主。专门职位要放宽招考条件,学历一般为大专及以上,专业一般不作限制或按照大类进行设置。
三、边远乡镇机关、贫困县或降低门槛
对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建宁县),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降分倾斜,并要求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其部分乡镇职位可面向本县考生招考,但不超出乡镇招考职位的60%(按比例折算后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并放宽考生的学历、专业等招考条件。
其他一些乡镇基层机关由于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等原因出现了“招人难”情况的,也可以根据实际,采取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考专业限制、面向本设区市考生招考等措施,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适用范围及招考条件设置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从严把握。
四、职位分为AB类 考试科目不同
考试类别。请对应“A类、B类”分别填写。按A、B类要求设置招考职位类别,报考A类职位的需参加《申论》科目考试。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职位类别必须设置为A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职位类别可以设置为B类。三明市直机关(不含直属或派出机构)原则上职位类别统一设置为A类。考试无指定教材,复习可参考2015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五、专业条件要尽量宽
专业条件要尽量宽,原则上按“类”设置,专业技术类职位需设置具体专业的,应设置多个相近或相关专业。不得设置专门针对某一高校或某类高校特定专业的专业条件。招收研究生及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得对原所学本科或专科阶段所学的专业进行另外限制。
六、各级机关学历要求有区分
三明市直机关一般应设置“本科及以上”或“研究生及以上”;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全市参照管理单位可设置为“大专及以上”,一般不设置“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报送相关说明材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设置。专门职位要合理设置学历条件,一般设置为“大专及以上”,不得设置“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
七、年龄为18-35周岁 公安特警一般不超过25周岁
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根据有关规定,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公安特警的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年龄限制按上限掌握,如:30周岁,指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
八、一般面向本省 鼓励面向全国招考
一般面向本省进行招考;鼓励市直机关面向全国招考;招考紧缺专业,或学历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一律面向全国招考;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部分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面向“本县”招考;其他一些乡镇基层机关由于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等原因出现了“招人难”情况的,需面向本设区市招考的,由市公务员局确认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设置。本省、本设区市及本县的具体界定范围,将在实施方案及招考公告中明确。
九、人民警察职位不得设置特殊体检标准规定以外的条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其中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视力体检标准放宽,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体检特殊标准(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其它人民警察职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体检特殊标准(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不得设置除特殊体检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身体条件。
十、省级扶贫县、留人难、紧缺专业最低符合年限为五年
对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招考职位,统一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其他招考职位因留人难、涉及紧缺专业等原因,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设置。以上职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县级及以下职位指在本县范围内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其他职位指在本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录用后由县级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协议。
一、报考市直机关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明市直机关录用计划都应用于招考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工作经历设置为“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并不得设置特定工作经历;三明市直机关的直属或派出机构,市直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不得设置基层工作经历条件。
二、设置10%的专门职位 以县、乡镇机关为主
各县(市、区)录用计划总数的10%要设置为专门职位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将于2015年规定时间之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专门职位的设置以县、乡镇机关为主。专门职位要放宽招考条件,学历一般为大专及以上,专业一般不作限制或按照大类进行设置。
三、边远乡镇机关、贫困县或降低门槛
对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建宁县),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降分倾斜,并要求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其部分乡镇职位可面向本县考生招考,但不超出乡镇招考职位的60%(按比例折算后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并放宽考生的学历、专业等招考条件。
其他一些乡镇基层机关由于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等原因出现了“招人难”情况的,也可以根据实际,采取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考专业限制、面向本设区市考生招考等措施,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适用范围及招考条件设置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从严把握。
四、职位分为AB类 考试科目不同
考试类别。请对应“A类、B类”分别填写。按A、B类要求设置招考职位类别,报考A类职位的需参加《申论》科目考试。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职位类别必须设置为A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职位类别可以设置为B类。三明市直机关(不含直属或派出机构)原则上职位类别统一设置为A类。考试无指定教材,复习可参考2015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五、专业条件要尽量宽
专业条件要尽量宽,原则上按“类”设置,专业技术类职位需设置具体专业的,应设置多个相近或相关专业。不得设置专门针对某一高校或某类高校特定专业的专业条件。招收研究生及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得对原所学本科或专科阶段所学的专业进行另外限制。
六、各级机关学历要求有区分
三明市直机关一般应设置“本科及以上”或“研究生及以上”;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全市参照管理单位可设置为“大专及以上”,一般不设置“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报送相关说明材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设置。专门职位要合理设置学历条件,一般设置为“大专及以上”,不得设置“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
七、年龄为18-35周岁 公安特警一般不超过25周岁
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根据有关规定,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公安特警的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年龄限制按上限掌握,如:30周岁,指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
八、一般面向本省 鼓励面向全国招考
一般面向本省进行招考;鼓励市直机关面向全国招考;招考紧缺专业,或学历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一律面向全国招考;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部分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面向“本县”招考;其他一些乡镇基层机关由于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等原因出现了“招人难”情况的,需面向本设区市招考的,由市公务员局确认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设置。本省、本设区市及本县的具体界定范围,将在实施方案及招考公告中明确。
九、人民警察职位不得设置特殊体检标准规定以外的条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其中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视力体检标准放宽,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体检特殊标准(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其它人民警察职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体检特殊标准(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不得设置除特殊体检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身体条件。
十、省级扶贫县、留人难、紧缺专业最低符合年限为五年
对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招考职位,统一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其他招考职位因留人难、涉及紧缺专业等原因,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设置。以上职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县级及以下职位指在本县范围内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其他职位指在本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录用后由县级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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