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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德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体检通知

发布:2014-11-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度宁德市市级机关公开
  遴选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和《2014年度宁德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各遴选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各遴选职位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到各遴选单位报到。2014年11月15日上午7︰30在宁德市公务员局(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72号,宁德市干部学校院内)集中,乘车集体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根据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涉及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如有其中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体检结果直接判定不合格。
  三、随带证件、材料
  参加体检考生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与准考证同底)。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放弃本次考试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晚8点后不得进食)。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体检医生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经体检医生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参加体检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联系电话: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党群科(0593-2883919),宁德市公务员局考录科(0539-2870935)
  附件:2014年度宁德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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